簡介:指企業、事業、機關、社會團體等單位按有關規定將單位所擁有的暫時閑置不用的資金,按約定期限存入銀行的整存整取存款。
存期:三個月、六個月、一年、二年、三年、五年。
起存金額:1萬元
存取款規定:客戶將存款存入銀行,約定存期,享受以定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,存款到期后支取本息。有一定的起存金額,多存不限。定期存款可以部分提前支取,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。
計息規定:采取逐筆計息法計息,支取存款時計息,存款到期時按開戶日利率計息;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時,提前支取金額或逾期期限的利息按支取日掛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。